要间或故意地使他们受点痛苦,不过要当心,这要在孩子高兴,而又知道使他受到伤害的人对于他们原是怀着好意去实行的。实行的时候,一方面不可有愤怒或不高兴的痕迹,另一方面也不可表示同情或后悔;而且所施的痛苦要使儿童忍受得住,不可弄出怨恨,不可使他误会。对于儿童要永远地照顾他,爱护他,使他知道你纯粹是爱他,然后他就可以逐渐习惯于从你那里忍受极痛苦的事情和粗暴的待遇,不会畏缩,也不会怨诉。孩子越柔和,就越要找机会实施这种锻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