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真的能得到属于自己的幸福,那么,我为你快乐。
题记 我在去新公司报到的第一天,就认识了虹虹。
虹虹这个名字,对于书香世家并且还是中文系毕业的才女来说,的确不算是一个高明的名字,这是我对虹虹的第一印象。也许是因为我和她都刚刚毕业,共同来到一个新环境的原因吧,我们两个人很自然的走到了一起。说不上为什么,我就是很喜欢她,打心眼里喜欢,一个女孩喜欢另外一个女孩,应该是件很平常的事吧。虹虹的身上,流露出一种气质,可爱?不是;才气?也不是;漂亮?更不是。,那究竟是什么呢?我也说不上来,反正,我们俩在头对头的办公桌前工作了不到一周,就成了好朋友了。她喜欢叫我欣欣,我总让她叫我的全名李欣,可她不应,她说这样叫比较亲切,还逼着我也重叠的叫着她的名字,我这个人向来不受别人的威胁,可是却在她如同波斯猫一样的笑容之下,我居然被迷惑着同意了。这是不是她的个人魅力?或者,这个小巫婆有什么魔法,让我心甘情愿的败在她的话语之下?总之,我和她就这样的好上了,不带一点质疑的痕迹。
公司里的人都喜欢叫我们红心,好象我们是一个人似的,但是,我和她确实是两个人。她是名牌大学中文系的才女,我是普通学校历史系的灰姑娘;她是受宠的小公主,我却是个每天都要做家务的小丫头;她可以对一大群男生的追求嗤之以鼻,我却天天盼着一匹眼神不好的黑马能撞到我这里;她无论走到哪里都是瞩目的焦点,而我,早已经很习惯做别人的陪衬了。我总是咬牙切齿的对她说,虹虹,如果我是男孩,一定不会放过你。她用温柔的、略带点冰冷的食指,点着我的鼻尖儿:我的小欣欣,如果我是男孩,一定会娶你的。我知道她是真心话,象我这样的人,也只能期待女孩子的怜爱了。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,很少过问她的感情,但是也略知一二,整个公司的未婚男同事,都巴不得天天做梦和她挤同一间电梯,然后突然停电,不过,那的确是白日做梦,因为自从我和虹虹进公司以来,电梯还未曾坏掉,以至于老总也经常在电梯门口敲敲打打的,我看着觉得好可笑,如果他可以离婚的话,也应该是个不错的钻石王老五吧。
我以为,我真的会和虹虹这样一直下去,努力的工作,平凡的生活,我们互相的属于彼此,然后简单的过一辈子,但是,我知道我们不能,当我们在进入到这个公司第二百零二天的时候,我和她的,只属于我们两个女人之间的爱情,就这样的被打破了,被一张照片打破了,被一个不速之客打破了。
一天,虹虹拿着张照片神秘的和我说,有个男孩要来看她。我紧张的问,谁?虹虹说,是她的一个网友,相识于网上,相知于网上,但是,却距离很远,从那个城市到这个城市,坐最快的火车,都要五天五夜。我慌了,这个突然来临的男孩,他不老老实实的呆在那个遥远的地方,跑到这里来做什么?可是,不管我怎么说,都没有用了,那边早已经起程了,预计明天到达。作为虹虹最好的朋友,我应该去给那个小子接风的。但是,我的心却不安,网恋虽然是虚幻的,可是那毕竟也是恋爱的一种方式啊,难道,我的虹虹真的恋爱了吗?
好不容易捱过了一天,终于看见那个家伙了,我强装笑容,这个人,无论是从外表,还是从家世,或者从才华,都和我的虹虹相去甚远。我给虹虹设计的人生轨迹,就是嫁一个六有新人,即有型,有钱,有才,有房,有车,有爱心。娶虹虹这样的女人,没有爱心行吗?一个连袜子都不会洗的小可爱,你忍心让她熏到人间的烟火味吗?反正我是不忍心,我不晓得这个看起来浑身上下没有一点顺眼地方的毛头小子,能给虹虹幸福吗?这个被虹虹捧在手心里的宝贝,在这里黏了整整一周,周末的时候,他依依不舍的和虹虹告别了。我是长出了一口气,走了就别回来了。可是虹虹却一副失落的样子,我不明白,她是真的喜欢上了那个和她一点都不配的男人了吗?象她那样优秀的女子,何苦要对一个千里之外的人牵肠挂肚呢?本来,这个家伙为了讨好我,还加了我的QQ,刚开始我对他还挺热情,殊不知我是装出来的,我作为虹虹的娘家人,怎么也得扮扮相啊。可是,慢慢的,我怎么也装不下去了,虹虹爱上了他,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,第一条路,继续这里的工作,那个家伙过来;第二条路,放弃这里的工作,跟那个家伙走。我有不详的预感,虹虹会离开我,她不再属于我一个人了。
很多晚上,我一想到要和虹虹分别的场面,就忍不住的捂被子,我不能这么自私,既然虹虹选择了,我就应该成全她。从那以后,我开始冷落虹虹,也对虹虹的宝贝横眉冷对,一个要和我抢虹虹的人,我怎么对他高兴得起来呢?虹虹发现我对她的热情直线下降之后很伤心,她以为我不理她了,其实,我只是不想让自己更难过而已。那样一个我见犹怜的女孩子,我怎么会不理她、不喜欢她了呢?我知道,我如果说我不舍得她,她真的就会为了我留下来。可是,我想成全虹虹,一个人,能找到自己的真爱,的确是件不容易的事,就算是网恋那又怎样呢?很多次,我坐在她的对面,偷偷的看着她,她比以前更加的美丽了,大概是爱情滋润的吧,当她察觉出我在看她的时候,我又左顾右盼,一副不在意的样子。就这样,一直到那个家伙第二次的到来。这次,我没和他说话,也没和虹虹说话,我在公司,又找到了一个新伴,我从现在起,就要开始学会适应虹虹不在的日子了。
当那个家伙第三次、也是最后一次来的时候,我知道,我和虹虹的分别,转眼在即了,因为,这个看起来很不起眼的小子,居然在他的家乡为虹虹找到了一份很让人称羡的工作,为虹虹买了房子,还置了家具,俨然要接虹虹回去结婚的架势。虹虹大概要把她手头上现有的工作完成,做个善始善终之后,就离开这里了吧。在我们相识还不到一年的日子里,我们经历了聚、散、合、离,我没有别的话要对她说,我只是在心里默默的念叨着,在这个城市,难道还容不下你一个名牌大学的高才生吗?在这个城市,难道还怕找不到一个六有新人吗?在这个城市,难道还担心没有人给你洗袜子做饭吗?只是,我这一切的语言,她也许永远不会知道了。我们两个女人之间的,象爱情一样的友情,在虹虹还没离开的时候,就已经结束了。
我想,也许我也该找个男朋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