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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小编为你们准备了一篇文章:
青春完结了。
这个开头吓你一跳吧?我也吓一跳。但终归完结了,奈何不得。差不多四十岁了,稍一放松锻炼,侧腹就松弛得多少令人担忧,牙也刷得比过去仔细多了。同年轻女孩喝酒时必须一再注意说话别带有说教味儿。我那曾经的偶像吉姆·莫瑞森早已呜呼哀哉,布赖恩·威尔逊也由于可卡因中毒而臃肿不堪。同代或接近同代的女性朋友都已结婚,多数有了孩子,再没人肯跟我耍了。同年轻女孩交谈起来,共同话题又很有限,往往说了上句没下句。是的,中年了,情愿也罢,不情愿也罢。
时下肚皮尚未凸出,体重也同大学时代相差无几,头发也幸好还蓬蓬勃勃。唯一的强项就是健康,从不闹病。尽管如此,岁月这劳什子还是要带走它应该带走的部分,理所当然。
如果有人提议让我退回到二十岁,我第一个反应该是怕麻烦——当时倒也乐在其中——觉得一次足矣。我懒得那么回顾过去。有过去,才有现在的我;但现有的我是现在的我,不是过去的我。我只能同现在的我友好相处。
至于青春何时完结,则因人而异。有的人是在不知不觉之间拖拖拉拉完结的,也有的人则明确把握住了完结的时间临界点。
日前见到一位过去的朋友,交谈的时候他突然说:“最近我切切实实感到自己的青春完结了!”
“这话怎么讲?”
“跟你说,我不是有个儿子吗?倒是才六岁,而我看见这孩子时,时不时这么想:这小家伙要长大,要碰上很多女孩,要恋爱,要困觉,名堂多着咧!可我再遇不上了。以前有过,但往后就没有了。说起来荒唐,总之就是嫉妒,嫉妒儿子将来的人生!”
“现在恋上谁也可以嘛!”我试着说。
“不成啊!没那个精力了。就算有精力,那样的心情也一去不复返了。”他说,“我所说的青春完结就是这个意思,就是说……”
“就是通过嫉妒儿子得知青春完结了?”
“正是。”
就我来说,感觉青春已逝是三十岁那年。至今仍清楚记得当时的一件事,我可以细致入微地描绘出来。我在麻布一家考究的餐馆同一位美貌女子一起吃饭,不过并非两人单独,我们一共四个人,而且是商量工作,浪漫气氛丝毫没有,但那天同她是初次见面。
看她第一眼时我就惊呆了:她同我过去认识的一个女孩竟然一模一样!脸一模一样,气质一模一样,连笑法也一模一样。过去我恋着那个女孩,我们已经发展到了相当可以的地步,后来闹起别扭,分手后再没见到,不知她现在如何。
这个女子同她的确一般模样,喝葡萄酒、吃薄饼、喝汤的时间里,我的心总是跳个不停,恍若往日时光重新降临。尽管这也代表不了什么,但这光景的确挺妙!如同一种模拟体验,一如游戏。
以上是小编为你们准备的文章,希望你们会喜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