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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创建了一家药物研发外包公司,自任CEO。
他是个很容易被新机会吸引的人,无论看到什么机会,他都会像飞蛾扑火那样兴奋地扑上去,不管希望多渺茫,他都认为成功八九不离十,所以他总是八面出击,浅尝辄止,无法专注。
他虽然是个管理者,却特别热衷于科学。无论到哪里,他都带着厚厚一摞枯燥的科学杂志读,他尤其痴迷于药物研发的新发现,对新靶点和新的生化路径津津乐道。
他公司的主业是外包服务,所以只要把客户照顾好就行了,并不需要自己研发什么新东西,也不需要读那些科学杂志。因为A的心思完全不在客户上,所以公司服务质量很差,他烧掉了投资人很多钱,最终由于业绩糟糕而被董事会炒了鱿鱼。接着他又创建了另一家公司,圈了政府许多钱,还是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了。
A老是失败,许多人认为他是个永远做不成事的大忽悠。
第二个公司倒闭时资产需要变卖,碰巧美国的B公司需要一些A正在卖的设备,但B公司正为新药研发烧钱,手头拮据,于是和A商量要用B公司的股票换设备,A欣然答应了。周围的人都嘲笑A把好端端的设备换了一堆废纸,但他不这么认为,因为他钻研了B公司所研发的新药,觉得是有前景的。三年后,B公司研发的药成功了,股票大涨,A一夜间成了亿万富翁。
有人会说,A的成功完全是靠运气,但我仔细分析后发现并非如此。有趣的是,A的成功和他的缺点是分不开的。
降低追逐机会的门槛
A最刺目的缺点有两个。首先,他追逐机会的门槛太低,对新机会过于热烈,所以不够专注。
但假如A不是这样,就不会创建一个又一个公司,也不可能遇上B公司而赚很多钱。在创建公司以前,A是一个国际知名的非盈利机构的副总裁,工作保险,待遇优厚,换个更加理智的人也许不会舍弃这样的工作去创业。
一般人追逐机会的门槛是很高的,因为他们很理智。遇到新机会时,他们容易想到风险和困难,对新的机会抱着一种怀疑或旁观的态度,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所以也就不去干。他们就像把头埋在沙里的鸵鸟,只是他们并非遇到危险才把头埋进沙子,而是他们的头本来就在沙里,当有巨大机会从身边路过的时候,他们因惰性或惯性不愿把头拔出来看看这机会是否值得追寻。
但如果永远理智,就无法突破理智所构筑的天花板;如果永远遵循常理,就不可能获得比平常更大的成功。正如乔布斯所说,只有疯子才会创业,理智的人会因为机会小而放弃。永远说no只会停滞不前,多说yes才能进步。
表面上,失去机会似乎没有损失,但其真实损失是我们因此无法实现人生的真正价值。生活中可能的最大失败,不是某次努力没有如愿以偿,而是那些本来可以干成而没去干的事。巴菲特说,他最大的失败,不是某次投资亏了钱,而是那些本来可以赚很多钱,可以投但没有投的项目。
所以,对于机会,我建议一个新的策略:可追可不追的,还是追吧。
坚持痴迷
A的另一个缺点是过于热衷于科学,但恰恰是这个缺点救了他。这种痴迷让他能够比其他人更早看到B公司新药研发的前景,并在别人都没意识到B公司股票价值时接受其股票。
人在往前看的时候,往往看不出坚持痴迷有什么好处。乔布斯刚上大学就辍学了,但他对书法着迷,所以他离开学校前选修了书法课程。当时他穷困潦倒,没有工作,学书法似乎是浪费时间,没想到多年以后,他在书法课学到的知识对苹果产品的设计起到了深远的影响。
坚持自己痴迷的事,就像沙漠迷途者坚持自己相信的方向一样:你没有足够的理由证明该方向就正确,问题是如果你在许多个方向中摇摆不定而团团转,你就死定了。与其乱撞而死,还不如为追寻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向而死。
许多人虽然知道自己对什么痴迷,但因为觉得不切实际或怕人笑话而埋藏在心里,反而去干自己并不感兴趣的事情,这样的人做什么都缺乏热情,很难在生活的长跑中获胜。
没有绝对的缺点
A的两个大缺点却成了他成为亿万富翁的原因。
世上并没有绝对的缺点,所以人不应该专注于为自己的缺点烦恼,而应努力把缺点变成优点。
生活像一部漫长的小说,中间有许多因错误所导致的惨痛章节,但它只有到了封底才会结束。在那之前,别因为自己的缺点而宣告失败,继续追寻机会,坚持做自己痴迷的事,生活自会柳暗花明。